星期一我们和大家分享了《面对社交尴尬,我们和孩子都需要一个台阶》,文章说的是玩具是父母买的,那父母能否做主再送人?
后台提问:“孩子不愿意和其他孩子分享玩具,这是不是自私的表现?”
我们先来看看自私的涵义,参考百度百科,自私有几个涵义:
只为自己打算、只图个人利益
归为个人私有
偏私
从成人的世界来理解,只顾自己的利益,不顾他人、集体、社会和国家的利益的情况,确实是自私的表现。
但是,成年人和孩子却有明显不同的认知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。例如,幼儿园和更小的孩子通常是没有集体、社会等这样的概念的。
4-8岁孩子观念的发展变化
5-6岁,平等分配水平:当资源较少时,每个人都应该得到数量相同的资源,例如钱、玩游戏的次数或好吃的东西。
6-7岁,按劳分配水平:应该对那些工作特别努力的人,或以特别的方式进行工作的人进行额外的奖赏。
约8岁以后,仁爱观水平:应该对那些条件不好的人给予特别的关注。例如看到零食少或者不多的伙伴,他们会认为应该给多一些。但是常常限于自己的朋友。对陌生人仍然是公平分配的原则。
另一项的研究也发现,“吝啬”倾向的表现在4~6岁达到高峰,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弱。“慷慨”倾向到5~6岁时出现飞跃并逐年增加至7~8岁。
如果抛开这些发展能力和认识后,就简单地被定义或者评价为某个行为是自私的表现那是不合适的。
是否是自私,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、理解的能力、做事情的出发点和是否能够判断对环境的影响等各个方面来判断的。
例如,对于典型自闭症的成人,可能因为喜欢重复拍打物件弄出声音影响到环境,ta确实是喜欢这样做并且沉浸其中,但是却无法判断对周围的人和环境的影响,这种情况评判为自私当然是不合适的。
如果孩子足够大,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意愿而用不合适的方法,
例如,五年级的孩子吃饱了,旁边有人明明饿肚子也不会伸手相助,那么是需要考虑多种情况的。
对于小年龄段的孩子,他们往往是以自己为中心的,看到眼前的玩具,他们的想法往往是:
这个玩具好玩,我也要玩!
为什么抢我的玩具!(尤其是另一个孩子已经有抢的行动时)
我害怕玩具被弄坏了~~~(潜台词是以前给***玩,玩具都搞坏了/妈妈上次拿给人玩就弄坏了,呜呜呜,我才不要呢,我才不相信呢。)
所以看到孩子的一个行为表现的时候,我们能不能多问问、多看看,尝试就这个行为本身的目的和动机多解读,然后聚焦于孩子的需要和动机上,引导孩子学习理解社交冲突和解决类似的问题,而不是简单的评价或者下标签呢?
不同的想法,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对话:
“嗯,宝贝也想玩,所以现在还不想给XX试试的。”
“哦,ta在抢你的玩具,所以你在保护ta!”
“哦,XX上次把玩具弄坏了,所以就担心这个玩具也被弄坏了。”
根据孩子不同的动机,引导换位思考或者其它社交技能的学习。
第一种想法
我们会表示理解,然后去协商借着轮流玩,宝贝玩2次、然后接XX玩两次。或者宝贝玩3次,XX玩3次...
第二种想法
我们已经表示理解之余,还会给予支持。妈妈在,你的东西不会被抢的,我会和你一起保护它!但是XX想试试,我们保护玩具让ta摸一摸试试怎么样?(这里看具体情况,如果对方确实是每次都在抢娃玩具的,那就不说话学习分享了,而是学习自我保护了)
第三种想法
嗯,玩具希望保存得好好的,妈妈借出去了没有留意、妈妈很抱歉,我和你一起想办法让玩具变一变身!咱们借一个妈妈不容易坏的东西给他玩试试。
除了本身是自己的物品之外,有一些情况是需要考虑的:
例如提供了孩子喜欢的食物,只有一份和准备了3份充足的食物,这个任务的挑战难度是不同的。
例如老大和老二之间的较量,会让情况变得更加复杂。
至少我们可以先提供丰富的物品,帮助孩子学会分配,学习轮流使用。而更复杂的同胞竞争,除了年龄相应的能力之外,还需要根据行为背后的动机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渐调整。
一个行为,需要避免就事论人、简单地评价和下标签。尝试就事论事,并且看得远一些,解读背后的动机。
参考资料
王海梅,陈会昌,谷传华。关于儿童分享的研究述评。心理科学进展 2004,12(1):52~5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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